问题 | 误诊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判断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注意义务与医疗纠纷 注意义务与医疗纠纷是医疗行业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享有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充分说明医疗风险,并按照诊疗方案进行诊疗。如果违反前款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立即停止诊疗活动,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拒绝或者拒绝继续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医疗服务的;未经患者同意,对或者默认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者药物治疗;对患者实施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或者不必要的治疗;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确保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患者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停止诊疗活动。 结语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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