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毒罪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投毒罪是指故意向公共领域投放毒物,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2002年,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可以。在外面放老鼠药不算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如果放置鼠药已经公告,放置地点和装置有明显鼠药或有毒标识等,就不能算违法,更谈不上犯罪。 法律分析 投毒罪是指故意向公共领域投放毒物,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名称了。2002年时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可以比如: 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如果只是将毒物投放于特定人食用的物品中,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而不会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 (3)客体 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客观方面 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在外面放老鼠药算不算投放危险物质罪 在外面放老鼠药如果放置鼠药已经公告,放置地点和装置有明显鼠药或有毒标识等,不能算违法,更谈不上犯罪。有意无意将鼠药投放到食物中或盛装食物的容器中,且没有任何危险标识,导致误食人命案发生,才会去追究投放危险物质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14周岁以上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结语 投毒罪是指故意向公共领域投放毒物,从而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名称了。2002年时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可以。在外面放老鼠药不算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如果放置鼠药已经公告,放置地点和装置有明显鼠药或有毒标识等,不能算违法,更谈不上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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