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酌定从轻处罚的行为有: 1、危害行为持续时间短的; 2、犯罪时间、地点特别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3、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犯罪方法和手段; 4、具体义务来源特殊,反映社会危害程度较轻的; 5、防卫不及时,避险不及时; 6、避险中的自救行为。 没有明确规定酌定量刑情节,是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刑事政策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量刑时酌情考虑的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