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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遇到家暴如何处理
释义
    遇到家暴的处理办法:
    一、受害人可以立马报警,由民警介入处理;
    二、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阻和制止;
    三、如果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
    四、受害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五、受害人可以要求离婚,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事由。
    那么,如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流程如下:
    一、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二、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
    三、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
    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呢?
    一、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各种照片;
    二、能够证明施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
    三、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四、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五、受害者的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六、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各种录像。
    以上就是关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处理措施了,遇到家庭暴力要学会冷静处理,及时向各社会机关和团体求助。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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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