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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期房转让手续要怎么办理
释义
    预购人在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竣工前转让其预购的商品房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期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权益转让条件
    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二)征得开发商同意
    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转让合同与登记
    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四)权益转让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合同当事人的权利。预购房转让后,受让人取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预购人(房屋买受人)的一切权力。
    (五)转让价格
    《民法典》对期房转让的价格没有作规定,所以,期房转让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一、应该怎么办理期房转让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期房转让还有以下几种操作方式:
    (一)认购合同转让
    这是投资购房者的常用方式,这种交易方式一般是买房者先行订购,签订认购书,然后将这些房子放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将其订购该房屋的购买权转让给想要买房的人。认购合同的转让方式大多是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书,约定好转让价及其他相关条件后,双方前往发展商处变更认购方的名字,待发展商与新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后由中介公司将转让价款支付给先行认购的一方。
    (二)重签预售合同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交了首付又急需用钱的购房者身上,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已经与发展商签订预售合同,再与新的购房者签订转让房屋的协议书,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并且去交易中心取消登记,由新购房者与发展商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将新的预售合同送往交易中心备案登记。
    (三)取得产权证后交易
    购房者买下房子签订好预售合同,再将房子出售给其他人的,可以与新购房者签订出售协议书,双方的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等产权证办出以后双方再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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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3: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