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窝藏罪是故意犯罪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中关于窝藏罪的相关规定。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窝藏罪,不能光看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相关证据,以综合认定。 法律分析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是故意犯罪,过失构不成窝藏。 窝藏罪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行为时明知是犯罪的人,或是在开始实施窝藏时,不明知是犯罪的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的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行为的,构成本罪,过失不构成窝藏罪。 区分窝藏的故意和过失的关键在于: (1)行为人是否明确知道他人犯罪,如他人已明确告知行为人自己犯了罪等等。 (2)行为人是否应知道他人犯罪,如从他人的言谈举止和向行为人提出的种种要求中推断出来。 (3)窝藏行为是否违背了行为人的意志。 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窝藏罪,不能光看行为人的口供,而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相关证据,以综合认定。如果行为人确定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虚假证明的,不能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窝藏犯罪,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罪款、物资或者提供住处等帮助,情节较轻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窝藏罪属于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 在窝藏罪中,行为人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仍然故意提供帮助,这种故意性质使得窝藏罪属于一种故意犯罪。此外,窝藏罪所涉及的财物、住处等帮助行为,也表明行为人具有明知对方犯罪并为其提供帮助的意图。 因此,窝藏罪是一种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不同。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窝藏罪的主观要件和区分故意与过失的关键。行为人必须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行为,才能构成窝藏罪。同时,司法实践中不能仅仅依靠被告人的口供来认定其是否犯有窝藏罪,而应根据行为人的行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其口供和其它相关证据,以综合认定。如果行为人确定不知道对方是犯罪人,或者受欺骗、蒙蔽而为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虚假证明的,不能认定其是出于主观的故意,也就不能认定窝藏犯罪,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t第二百八十九条\t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01-11)\t第十二条\t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12-26)\t第六十七条\t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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