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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诉人的定义是什么?
释义
    申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
    法律分析
    根据规定被申诉人是指申诉状亦称“诉状”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
    拓展延伸
    申诉人的权利是什么?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诉人是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要求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诉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行政复议权:申诉人可以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受理和处理。
    2.行政诉讼权:对于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诉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
    3.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权:如果行政行为给申诉人造成了损失,申诉人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4.控告权:申诉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申请执行权: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申诉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6.知情权:申诉人有权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7.参与权:申诉人应当参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程序,并在复议过程中发表意见、提供证据等。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申诉人还可能享有其他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等。
    总之,申诉人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行政机关也应当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结语
    申诉状是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是诉讼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裁定、判决、调解书,认为有错误,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给予复查纠正而写的司法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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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