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以及遗嘱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遗嘱必须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真实、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条件。遗嘱可以通过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进行。如果遗嘱没有执行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或者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分析 一、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 1. 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写遗嘱还可以通过哪些 写遗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3.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三、遗嘱没有执行人可以吗 遗嘱没有执行人可以,法律对设置遗嘱执行人没有强制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拓展延伸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由公证处依法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自己用笔写的遗嘱,遗嘱人可以随时更改或者补充。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人需要提供与遗嘱人相同的身份证明和签名。录音遗嘱是将遗嘱录制成录音文件,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听取。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遗嘱人在生前口头表达遗嘱,遗嘱即成立。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由公证处依法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自己用笔写的遗嘱,遗嘱人可以随时更改或者补充。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人需要提供与遗嘱人相同的身份证明和签名。录音遗嘱是将遗嘱录制成录音文件,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听取。口头遗嘱是在遗嘱人口头表达的遗嘱,遗嘱人在生前口头表达遗嘱,遗嘱即成立。 结语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以及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外,遗嘱可以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等方式进行。遗嘱没有执行人也可以,法律对设置遗嘱执行人没有强制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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