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遗嘱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
释义 | 口头遗嘱应当符合的条件: 1.订立口头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处于情况危急时刻才能订立;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意思表示真实; 4.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遗嘱的效力 首先,遗嘱人立遗嘱时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最后,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数份遗嘱,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其中如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的内容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予以撤销或变更。如果是录音遗嘱的,须由见证人证明录音内容并妥善保管,以免被篡改、丢失等。 如果是口头遗嘱的,只有在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才有效,如果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此外,如果见证人不符合要求,也将导致口头遗嘱无效。因此,律师建议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公证遗嘱,因为证明效力更强,且不易被篡改。 二、老人一方立遗嘱有效吗 老人立遗嘱满足以下条件的,遗嘱有效: 1、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父母遗嘱子女要签字吗 父母遗嘱子女不需要签字。 在我国遗嘱的类型和有效条件为: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订立遗嘱之所以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因此,合格的见证人就显得十分重要。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的原因不在于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而在于他们与遗嘱有直接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遗嘱人自愿表达其内心意志,再者他们证明难以保持客观性何真实性。因此,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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