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口头遗嘱有以下要求: 1、在危急情况下; 2、两个以上见证人应当在场见证; 3、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立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 5、遗嘱内容合法; 6、遗嘱人必须有处分财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