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增值税发票有折痕,能否继续使用? |
释义 | 折叠后的增值税发票可使用,但必须确保重要信息可识别。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结算单据。合法有效凭证是核算增值税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会计核算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法律分析 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能用的。但若折叠后,导致发票重要信息无法识别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结算单据,且增值税应当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拓展延伸 增值税发票折痕问题的解决方法及注意事项 当增值税发票出现折痕时,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和注意事项。首先,检查折痕的位置和程度,如果折痕未影响发票上的重要信息,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通常可以继续使用。然而,若折痕导致发票信息无法辨认或严重影响可读性,建议联系开票单位或税务部门,咨询是否可以更换有效发票。此外,为避免类似问题,使用发票时应妥善保管,避免折叠、弯曲等可能导致折痕的行为。在遇到折痕问题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并采取合适的措施,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有效使用。 结语 增值税发票折叠后是能用的,但若折叠后导致发票重要信息无法识别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等结算单据,且增值税应当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若发票出现折痕,需检查折痕对发票信息的影响程度,如未影响重要信息,可继续使用;若影响可读性,建议咨询开票单位或税务部门,避免折痕行为,确保发票合法有效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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