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归哪个部门管 |
释义 |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三定方案见词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涉外知识产权管辖 1、涉外知识产权诉讼一般属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范畴。有关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大多规定注册性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和经注册取得的商标权)的有效性问题由注册地国家专属管辖,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通常不专门设置管辖权规则。就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而言,无论是根据有关国际条约还是各国国内法,都是既可以由侵权行为地国家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国家管辖。 2、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管辖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案件,而不管辖侵犯外国知识产权的案件——无论是否涉及本国人或者在本国有住所、居所、惯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当事人。也就是说,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事实上是由侵权行为地国家专属管辖的。 二、知识产权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公司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若以无形资产或实物增资须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或无形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和财产转移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6、到工商局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增资后新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有模板);评估报告(带标签);验资报告(带标签)、财产转移报告(带标签);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网站可下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