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要区分该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夫妻没有特殊约定,并且不是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让丈夫受赠或者继承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丈夫死后首先要分割出属于妻子的部分,剩余属于丈夫的部分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丈夫获得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认定属于丈夫个人财产的,则按照丈夫的遗嘱处理房子,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 共同财产应该怎么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