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一年半被辞退,没签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可要求撤销决定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一年半的员工可要求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总计可要求支付15个月工资。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1、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除已经支付给你的正常工资以外,还应当向你支付11月的双倍工资中赔偿性质的那一部分工资。 3、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视为你和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你,你可以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也可以单独或一并要求公司按照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你已工作一年半,所以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而赔偿金就相当于四个月的工资数额。 5、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合计15个月的工资数额。最后,你可以和公司就赔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公司不愿意协商,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您11月份的双倍工资中赔偿性质的部分。根据法律,您和公司之间已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雇您,您有权要求撤销解雇决定,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作为赔偿金。根据您工作一年半的时间,公司应支付您两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相当于四个月的工资数额。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合计15个月的工资数额。最后,您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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