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流程 |
释义 | 法院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流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利害关系人出示材料证明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医院的诊疗记录、当事人行为能力的鉴定结论; 3、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上述材料可以证明当事人确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依法作出宣告。 法院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规定: 1、因为监护人是根据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依照法律的规定来的; 2、没有特殊情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是未成年人的父母,而父母并不一定是该户口本的户主; 3、少数情况下,是其他亲属、还有法院指定的监护人; 4、因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由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该公民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和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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