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十年。开发商已经取得车库的开发使用权,即可以依法享有对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车库是一个整体,该车位是其中一个部分,没有独立的所有权,因此开发商不能对每个车位以出售和赠与的方式来转让,能转让的只有使用权,因此双方签订的实际上是一份租赁合同。虽然开发商有权对车位进行租赁,但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内容标签: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