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驻地的户籍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地,根据户籍制度,人员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离开时需办理户口迁移,以便统计人口、管理和作为法律诉讼管辖的依据。 法律分析 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 拓展延伸 户籍登记的目的和作用 户籍登记的目的和作用是为了确立和管理公民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常住地信息。通过户籍登记,政府可以了解人口的分布情况,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户籍登记也是公民享受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的前提,比如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的权益需要与户籍挂钩。此外,户籍登记还有助于社会治安管理,便于犯罪侦查和人口统计。总之,户籍登记的目的是确保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提供公共服务,其作用在于提供有效的人口管理和社会治理基础。 结语 户籍登记的目的是确立和管理公民的身份信息和常住地,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户籍登记也是公民享受基本权益和公共服务的前提,如教育、就业、医疗等。此外,户籍登记还有助于社会治安管理和人口统计。总之,户籍登记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并提供有效的人口管理和社会治理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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