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不可以以员工拒绝 加班 为由辞退员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经过劳动者本人同意后可以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的加班要求,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 经济补偿金 。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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