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开发商一房两卖,先签约方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如果不取得房屋,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当事人 可以解除合同 ,并要求开发商返还房款,赔偿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 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