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合同主体死亡是否继续履行
 1、合同主体死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纯财产性质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继续履行的;
 (2)但是涉及到人身关系的,一方死亡,那么合同就应该随之失去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是哪些
 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包括: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3、受第三人欺诈订立的合同;
 4、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显示公平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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