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清算的程序与步骤 |
释义 | 公司破产后,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解决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清算程序包括破产财产管理、估价、变卖以支付费用和优先债权人,然后将剩余款项分配给所有债权人。 法律分析 公司被宣告破产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即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以了结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破产清算组在收集管理破产财产的基础上,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和处理是用变卖破产财产的价款支付破产费用,清偿优先受偿人,然后将剩余金额在所有破产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 拓展延伸 公司清算的法律程序与必要步骤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公司并清理其资产、债务的过程。在法律上,公司清算需要遵循一系列程序与步骤。首先,根据公司法规定,必须成立清算委员会,由股东或法院指定。清算委员会负责制定清算计划、召开股东会议,并监督清算过程。其次,清算委员会需公告公司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随后,清算委员会会审查债权申报,并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清偿。同时,还需履行税务等各种法律义务,如缴纳税款、注销登记等。最后,清算完成后,清算委员会需编制清算报告,并报送相关机关备案。公司清算的法律程序与必要步骤确保了公平、透明的清算过程,保护了各方利益。 结语 公司破产后的清算程序是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财产关系的重要环节。清算委员会负责管理破产财产、估价和变卖,以支付破产费用并清偿优先受偿人,最后将剩余金额分配给所有破产债权人。公司清算需要遵循法定程序,成立清算委员会、公告清算、审查债权申报等,确保公平、透明的清算过程,保护各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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