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根据《公司法》,当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法律分析 法定清算的程序是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拓展延伸 法定清算程序的步骤和要求 法定清算程序的步骤和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清算委员会应当成立,并由受托人或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其次,清算委员会应当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和评估,并制定清算计划。清算计划应包括资产的处置方式、债权人的权益保护措施等内容。然后,清算委员会应当向债权人发出公告,并在指定的期限内接受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清算委员会将审查债权申报,并根据法定优先顺序进行清偿。最后,清算委员会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根据具体情况,清算程序可能还涉及其他方面的要求和步骤。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的法定清算程序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结语 法定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清算委员会应全面清点和评估公司资产,制定清算计划,并向债权人发出公告。清算委员会审查债权申报,根据法定优先顺序进行清偿。最后,编制清算报告并提交法院审查确认。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