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查债权;
 (二)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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