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允许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同时对于协商不一致的情况,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法律分析 (一)协议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诉讼变更。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修改子女抚养权安排 离婚后,如果需要修改子女抚养权安排,首先需要与前配偶协商或通过法庭进行调解。双方应就子女的福利和最佳利益达成共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期间,法官将考虑双方的意见、子女的意愿以及子女的福利。法庭可能会要求进行调查或评估,以确定最适合子女的抚养安排。最终,法院将根据法律和证据做出决定,并修改原有的子女抚养权安排。重要的是,无论是协商还是诉讼,都应以子女的福利为重,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关爱。 结语 离婚后,修改子女抚养权安排需先协商,如协商不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法庭将综合考虑双方意见、子女意愿及福利,可能进行调查评估,确保最适合子女的抚养安排。无论协商还是诉讼,子女福利至关重要,确保他们获得适当照顾和关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