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1、父母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2、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的协商执行。3、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