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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产权杂物间要怎么写进合同?
释义
    法律分析:产权附属物(杂物房)归属问题,关键在于合同上是否有明确注明归属,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储藏间的转让,也未另行约定该储藏间不予转让,根据主物、从物转让的法律规则,卖方应当将该储物间交给买房。在一些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往往存在附属用房(储物间、杂物间等)的转移问题,附属用房一般不能在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独立的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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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