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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昌居住证要怎样才能取得
释义
    居住证是为了促进城镇化发展、保障公民权益而制定的证件,持证人可在居住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待遇。办理条件包括年满16岁、居住地满30天且符合特定条件。法定程序要求卫生、公安、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的规范。居住证登载个人信息,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制度在中国发达城市得到实施,并积累了技术移民办法的经验。
    法律分析
    一、办理条件
    1、已满十六周岁;
    2、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
    3、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二、法定程序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规范死亡医学证明签发及使用工作流程,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库,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证书15日内网络报告死亡信息。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校核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结语
    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包括年满16岁、在居住地居住30天以上,并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营业执照、在居住地购买房屋或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等。法定程序要求卫生计生部门建立死亡人口信息库,医疗机构在签发证书后15日内报告死亡信息,三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确保数据质量。居住证制度是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的尝试,持证人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各级政府应建立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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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7: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