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的决定包括的情况
释义
    一、维持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维持是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使其继续存在下去。应具备五个条件:
    1、事实清楚。即所认定的事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
    2、证据确凿。即所提供的证据使反驳不能成立;
    3、适用依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件无关和超过有效期限、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4、程序合法。法律、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定了实行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必须按部就班;
    5、内容适当。即虽然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机关仍然要在一定的幅度内适当做出决定。
    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
    二、决定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每个行政机关都应各尽其责,如按时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行政机关久拖不办,同样会损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被公民、法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就必须责令该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三、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五种情形的,决定撤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
    四、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变更与撤销的区别在于,变更是复议机关直接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整,从而直接参与了对管理相对人的行政管理活动。
    五、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确认违法的情况相对少于撤销与变更的情况,主要适用于撤销、变更可以处理的行为以外的其他行政行为,并为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创造前提条件。
    六、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标准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2: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