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启动抵押担保中的强制清算程序。但是在启动清算程序前,债权人应当催告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拒不履行,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扣押、变卖抵押财产等措施来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抵押权人有权按照约定在抵押财产上优先受偿。抵押财产不足偿还债权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优先受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就涉及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并申请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财产和预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依法行使担保权利时,应当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不得损害债务人、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未经债务人同意,担保人不得将抵押财产改变其原有状态或者将其出租或者出借。债权人不得恶意拖延担保财产处置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