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损失保障险具体范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包括房屋交付使用时已存在的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保险房屋必须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者砖混结构的城市地区房屋;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三)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为防止事故蔓延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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