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债人在欠债人家里不走,违法吗?要债人在欠债人家里不走,违法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要债人在欠债人家里不走违法,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对于接受债权人委托代为与债务人交涉催要债务的人而言,正常交涉催要可以。但不能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我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一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的宪法渊源。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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