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编教师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后被教育做停课处理,停课期间,这名教师要认真反省,及时改正错误,当然也可以做出一些书面的材料进行检讨,规定日期到了以后再重新申请上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
 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
 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