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犯本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后果严重,主要是指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如果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坏交通工具行为,造成了交通工具倾覆、毁坏严重后果,则应在法定刑较重的量刑档次即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量刑档次内给犯罪行为人裁量刑罚。如果破坏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即没有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后果的,则应在法定刑较轻的量刑档次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