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理离婚 |
释义 | 一方结婚证丢失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如果只有一方结婚证丢失也是可以直接办理离婚的。如果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怎,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双方也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流程: 1、申请。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证明和《结婚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双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手续。双方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把关于离婚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楚。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告诉有关情况; 3、登记。登记是离婚登记工作的最后环节。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查明双方确实在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才能发给《离婚证》,收回《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根据。如果查明离婚并非出自于双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财产问题还有争执,无法达成协议时,应当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综上所述,离婚后的离婚证是很重要的证件,如丢失后要立即补办。再婚登记时民政局要验证,就算是复婚也要用到离婚证。离婚证证明婚姻状况为离异。可以在工作、生活当中办理其他证件地等所需提供的离异婚姻状况。离婚证只是个记录,证明已经和前伴侣解除了夫妻关系,主要是证明当事人已离婚,在法律上是单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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