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租房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公租房退房的流程是: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2、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等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将钥匙交回;3、验房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身份证、租赁和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其他费用结清或销户清单,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需要按规定补交;4、验房10天后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8: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