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住户口什么意思 |
释义 | 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是人户分离,则一旦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相关的问题,是以本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的。 一、行政区划内的户籍 1.户口所在地指的是:就是指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2.在户口本上,关于户口所在地的描述,每一页都会有描述。 二、户籍地和籍贯的区别有什么 户籍地和籍贯的区别有: 1、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我的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此时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化,户籍所在地以户籍迁移的新地址为准; 2、籍贯是指祖籍地或原籍贯。公民的籍贯应当是祖父出生时的居住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登记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迁移户口的,公民籍贯不再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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