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一、监察机关的职权 1、监督 2、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 3、调取证据 二、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 1、中国共产党机关 2、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3、人民政府 4、监察委员会 5、人民法院 6、人民检察院 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