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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注销了还能债权转让么
释义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一、公司清算过程中侵害权利人利益的主要类型
    (一)公司的注销未经过合法的清算环节
    相关债权人和利益关系人的切身利益的实现是建立在有效的、合法的清算基础上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解散后,股东等清算主体不主动进行清算,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公司要想解散必须经过一个法定的环节,那就是清算,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只能以其所有的财产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第三方的利益将受到极大的威胁。法人在存续期间,其债权债务关系会一直存在,但是随着法人人格的消灭,与之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会随之消灭,也就是说法人不再享有债权也不再承担债务。如果没经过清算环节的情况下进行注销登记,法人相应的债务就会随着公司的注销而消灭,对公司债权人不再承担相应的义务。我国有关法律都规定公司的解散一定要经过清算。法律对此明文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外的活动”。
    (二)股东违法分配公司财产
    在实践中,公司股东并未对公司进行实质的清算程序,而是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利用违法方式,在公司财产未进行偿还债务的时候,就将公司财产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清算时候的财产分配一定要依据法律的规范进行。我国公司法明文规定:“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如果没有经过清算,就将财产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该股东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并赔偿其因此种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工商部门在受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时,要对公司是否履行了清算义务进行形式审查。如果发现公司没有进行清算,则不予给公司办理登记。否则,工商部门的行为就是无效行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就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撤销工商部门的无效行为,并要求工商部门由其行为给公司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债权申报期限的效力和预期申报债权的处理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公司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债权申报期限,并没有对此期限的效力做出相关的规定和说明,债权人就搞不清楚此期限是债权的除斥期间还是债权的诉讼期间。此种缺陷最为常见的后果就是债权人在债权申报申报的期间内没有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债权,清算组就以债权人已过申报期限不具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向债权人履行相应的债务。这是法律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的一大漏洞。
    二、注销公司前的组织清算步骤有哪些?
    注销公司前的组织清算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公司自解散原因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清算组发出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包括清理公司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等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法人注销怎么办理
    法人注销可以通过如下步骤办理:
    1、注销公司所有的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要注销公司,注销国、地税,然后会调查公司是否有偷税漏税;
    2、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决议等公司原始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填写表格;
    3、登报。需要提供登报的内容,让有关的债权人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注销公司开户银行基本户等账户;
    5、再次去工商局办理注销。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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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