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婚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对全部的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需要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然后可以估算出共同财产价值,并且需要经过双方的认可。最后可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前,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约定,可以避免部分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一、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承担 情侣在同居期间因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如果同居关系终止时,其中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在同居期间尚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该要适当照顾,或者要由对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援助。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二、婚前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吗?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可以参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