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账不给钱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到期,债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胜诉判决生效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债务人财产。起诉时知道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一、借钱没有借条能直接起诉吗 只要能够提供借钱或者欠条、债务人的联系电话、住所地等信息,债权人可以依法去法院起诉。因为债务人失踪,法院在立案后会以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出来应诉的,法院将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债权人胜诉的,法院可以采取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债权人财产如何进行调查 三、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四、债务人申报财产; 五、法院依职权调查。 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协助调查的义务,必须合作和配合,如实向法院提供债务人的财产情况。 对违反协助义务的人,法院可以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所以,法院依职权调查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极具实效性的方法。 六、强制执行债务人跑了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强制执行债务人跑了的处理方法有: 1。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法清偿,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亲自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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