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1,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户籍属于同一个户口本,可以用户口本做为证明。 2,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户籍曾经属于同一个户口本,但之后分开的,可以凭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如果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户籍分属不同户口本或者不同城市的,可以到保管个人档案部门调取个人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抄取档案上亲属关系信息,并加盖保管部门公章后,做为证明。 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如何填写 一、填写表格及要求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劳资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名:单位联系电话:年月日注意事项:1.本证明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2.本证明须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存放档案的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盖章;没有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盖章。3.继承人范围内如有已死亡情况,也应在备注中注明。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徐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应提供的材料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身亡之间的遗产继承关系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的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先死;都有继承人的,长辈先死;同辈的,推定同时死,彼此不发生继承。 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2、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村委会开亲属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咨询解答 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民法典规定非亲属关系可以继承遗嘱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非亲属关系不能继承遗嘱,因为遗嘱需要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均在亲属范围内,因此非亲属不能通过遗嘱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规定非亲属关系的遗嘱还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应当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而法定继承人属于亲属的范围,因此非亲属不能够通过遗嘱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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