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申报主体应该填写什么 |
释义 | 申报主体应该填写如下: 1、工伤申报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其上级工会组织;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如下: 1、《工伤事故报告书》; 2、两位事故现场目击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两位事故现场目击证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4、事故当天考勤表复印件 ; 5、外派工作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外派受伤需要); 6、门诊病历复印件、《工伤保险卡》、《工伤职工初诊(复诊)申请表》。 综上所述,认定工伤是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受法律保护,为员工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依据和支持。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险范围内的工人因生产、工作中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提供医疗和生活保障。工伤认定书在支付工伤保险时需要相关证明,遇到纠纷时需要重要的证据依据。一般职工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公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分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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