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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办理有什么依据
释义
    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办理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申请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发放地区指定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以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 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2. 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3. 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
    法律分析
    一、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
    二、申请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补贴发放地区指定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
    4. 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另外,低保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2)和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特困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1、3、4款中证明材料未注明有效期的,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开具的截至申请日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的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实施细则》通知,申请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大连市户籍或在大连市自主就业的毕业生;
    2. 毕业院校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高校;
    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 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5. 在大连市内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6. 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
    7. 申请补贴前12个月内,本人或企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累计缴费基数在3000元(含)以上;
    8.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累计缴费基数在3500元(含)以上;
    9.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累计缴费基数在4500元(含)以上;
    10.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累计缴费基数在5500元(含)以上;
    11.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以上材料需齐全、真实、有效,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大连市就业部门。
    结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办理依据是《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申请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补贴发放地区指定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4.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只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另外,低保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2)和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特困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上述1、3、4款中证明材料未注明有效期的,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开具的截至申请日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的证明。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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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3:5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