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能解除吗? |
释义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公司是可以解除的。 一、撤销权和撤销权解除权的区别 撤销权和解除权的区别在以下几处: (1)法定条件不同。合同撤销是,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欺诈、胁迫等法定事由;合同解除是,合同签订后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发生。 (2)解决途径不同。合同撤销的权限在法院,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权限属于自己,由合同双方或单方行使解除权即可,无需法院确认。 (3)产生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归于以往,回到合同签订前的状态;合同解除则是原则上也归于合同签订前的状态,但当事人也可以按当时情况约定。 (4)行使权利的期限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从签订合同到撤销只有1年时间,而且期限不变,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延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严格限制,只要合同履行中约定或法定条件出现就可以行使解除权。 二、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卖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后者是合同解除的常见方式。所谓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或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卖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三、加盟店不干了怎样解除合同 加盟店不干了的,可以按照约定解除该合同。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一方在特定的情形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当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即可以通过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者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时,当事人还可以不经过对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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