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拘留时长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多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不会超过20天。 (2)司法拘留,是指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时长最高为15天。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一般首次拘留就是司法拘留。 (3)刑事拘留,是指针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相较于前两种,这种拘留措施最为严厉,拘留时限也最长。 作为当事人家属,在亲人被拘留后,应当在第一时间了解办案单位名称,通过打电话或者到公安局(派出所)当面了解当事人被拘留的原因,核实是否属于刑事拘留。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