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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出差标准的70%。
    3、住院期间护理费:首先需要确定需要护理次,标准按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工工资确定。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残疾辅助器具。
    5、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确定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
    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
    7、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项,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适当要求。
    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10、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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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23: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