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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释义
    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伤残待遇标准的相关内容。从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和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还提到了工亡待遇标准和工伤赔偿项目。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为伤残人士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其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 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 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五、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申请,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并提供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确认身份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提供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确认身份的证明材料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或者有经办机构认为其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改正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解除或者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在工伤赔偿项目中,除了工伤保险待遇外,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赔偿金、误工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金、必要的药品费用、住院期间的交通费等费用。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因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确认身份的证明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未提供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确认身份的证明材料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根据提供的文本,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篇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文章。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病的医疗费用而设立的。根据不同伤残程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也不同。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包括本人工资×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和本人工资×21个月,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包括本人工资×18个月和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标准则根据伤残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此外,对于工亡待遇标准和工伤赔偿项目也有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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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11: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