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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补偿款归属于承包地被征收者?
释义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的村民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足额支付各项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法律分析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被征收后,受让方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拓展延伸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相关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相关规定涉及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首先,补偿款的归属应与土地权属一致,即归属于承包地的被征收者。其次,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措施。此外,分配过程应当公开透明,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布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被征收者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应加强对补偿款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相关规定旨在保护被征收者的权益,促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的村民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原承包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应与土地权属一致,可以采取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等方式,确保被征收者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应公布政策和程序,加强管理和监督,保障被征收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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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