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释义 | 在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房二卖房屋的归属: 1、.买卖合同未履行的,适用先签订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对房屋转让享有期待权; 先签订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适用占有优先原则。如果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其中一人实际占有房屋,另一人未占有房屋; 然后,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取得完整的物权,即取得房屋所有权。但这里所说的占有只是指合法占有,必须发生在纠纷发生之前。 一方已履行合同,并适用先履行原则。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占有房屋的; 如果一份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另一份买卖合同尚未履行,已经履行合同的买受人有权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 4、一方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适用物权有限原则。在一房二卖中,买受人之一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另一个买受人未办理登记手续。根据房地产产权变动以登记为准和产权优先债权原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应当优先受到法律保护。 综合考虑各买受人的实际履行情况;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 没有合法占有房屋,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时间也有交叉,要综合考虑合同成立顺序、买受人实际支付金额、是否网上签约等因素,公平合理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