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作为一方合同当事人,其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例如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等。但是,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得到终身掌握索赔款的权力,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方面,保险公司作为赔偿方,在赔偿金额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如果保险公司得到终身掌握索赔款的权力,则可能存在滥用权力的情况,甚至可能会有一些保险公司将索赔款用于其他用途,从而导致投保人的利益受损。 另一方面,由于涉及到大量的索赔款管理,保险公司也需要一定的管理和调配能力。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得到终身掌握索赔款的权力,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确保其公正行使权力。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是否应该得到终身掌握索赔款的权力,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确实需要掌握索赔款的权力,则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管,以确保其合理、公正的行使权力。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履行守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保险金。 |